血小板减少症患者不宜怀孕。
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的血液凝固功能受损,妊娠期由于生理变化导致体内血容量增加,心脏负荷加重,容易引起贫血、水肿等问题。此外,孕期母体免疫状态改变,此时血小板减少可能加剧,导致出血倾向,严重者可出现分娩时大出血的情况,危及生命安全。因此,血小板减少症患者怀孕的风险较高,不建议在此情况下怀孕。
若患者是再生障碍性贫血引起的血小板减少,则不建议怀孕。因为此疾病属于骨髓造血衰竭性疾病,病情活动期孕妇可能出现严重的并发症,甚至会威胁到生命安全。
对于血小板减少的患者而言,需要在医生指导下接受合适的治疗方案,并定期监测血小板计数,确保身体状况稳定后再考虑生育计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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