妊娠期间,由于孕妇的生理负荷加大,机体代谢产热增多,而且她们的皮下脂肪层比任何时候都要厚,这一切都不利于产热和散热的平衡。如果此时,再碰上居住环境狭孝不通风,就很容易发生中暑。
中暑的孕妇轻则头晕、胸闷、多汗、恶心,重则高热、昏迷、抽搐,不仅严重影响孕妇的健康,对胎儿的危害有时甚至是毁灭性的!
首先是母体高温引起的“热”对胎儿的影响。它的直接危害是造成胎儿先天性畸形或异常发育。科学家们对实验动物作了试验,证实了热的致畸作用。他们用大白鼠作实验,给怀孕9天的母鼠进行热水裕当水温在43~45.5℃的时候,仅需要几秒钟,就能造成胎鼠畸形;当水温在42.5℃时,需要5分钟,可以造成胎鼠畸形;在42℃时,需要10分钟;41.5℃需要20分钟;41℃的时候,需要1小时。而在40.5℃经过8小时,也没有造成胎鼠畸形。
这就充分说明了,热是胎儿的致畸因素之一。在人类本身,大宗的流行病学调查也证实了这一结论,比如,在非洲的一些部落里,人们传统的堕胎方法,就是给孕妇的腹部浇热水、敷热灰,可以达到堕胎的目的。
其次:母体在因中暑而发生周围血液循环障碍、抽搐时,必将影响子宫、胎盘绒毛之间的营养和气体交换,导致胎儿供血不足、缺氧,严重者势必会导致胎儿宫内窘迫、宫内死胎、死产、早产等。
所以预防中暑,关系母亲和胎儿的安危,不可小视!
(实习编辑:黄秀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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擅长领域:从事儿科临床工作22年,积累了丰富临床经验。擅长诊治小儿各系统常见病、多发病,尤其针对新生儿窒息、缺血缺氧性脑病、早产儿护理及喂养、新生儿破伤风、新生儿肺炎、新生儿湿肺、新生儿败血症、新生儿脓庖疹、新生儿心力衰竭,呼吸衰竭等各种疾病。普儿科对于小儿各种肺炎、重症肺炎、小儿腹泻、小儿脱水、电解质紊乱、酸碱失衡、毛细支气管炎、支气管哮喘、反复呼吸道感染、巨细胞病毒感染、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、中毒、呼吸衰竭、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、川崎病等方面具有丰富的诊治与救治经验。目前为深圳市医师协会儿科医师分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,于2012年被聘为光明新区“三优”工程专家组成员。
擅长领域:新生儿窒息复苏术、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、新生儿黄疸、新生儿肺炎、早产儿护理等新生儿疾病的诊治;擅长婴幼儿反复呼吸道感染、腹泻病、营养不良、佝偻病等疾病的诊治。
擅长领域:眼科疾病的诊断治疗,尤其专于玻璃体视网膜,对糖尿病视网膜病变、严重眼外伤和黄斑外科有独到之处。国内小儿视网膜疾病权威。